安全使用须知:
1.电动葫芦必须由专人操作,操作人员应知安全知识。
2.要遵守制造者为了保障电动机合理规定功能而指定的工作周期(10分钟20%)不要连续使用电动葫芦。
3.钢丝绳是否正常在绳筒上缠绕;并至少剩余三圈,否则会滑脱。
4.严禁超负荷起吊重物;严禁2台或多台起吊同一重物。
5.下雨或打雷的天气在室外不要使用机器。
6.不要提起超过电动葫芦允许的最大负载值的负载物。
7.每次起吊时先点动,使重物与钢丝绳拉紧后再起吊。
8.限位器是防止吊起升高超过极限的保险装置,不应作行程开关经常使用,更不得拆除。
9.在使用中发现制动失灵,重物迅速坠落时,应立即手掀开关上升,在即将开关手掀下降。卸载后,适当调整制动器间隙。仍未见效应检查制动弹簧是否断裂,制动片平面有否油污。修复后调整好才能使用。
10.不宜将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,以防零件永远变形或发生意外。
11.如发生钢丝绳松脱,应及时将钢丝绳整理好,绕好,以免损坏。钢丝绳长期使用表面磨损或腐蚀量在40%以上或在一个节距内折断钢丝绳数达到50根时应予更换。
12.应保证各润滑部位有足够的润滑脂。吊钩、绳筒轴、减速箱、轴承等部位每六个月挤入或涂抹钙基润滑脂。
13.电动葫芦应根据使用频繁程度。隔一定时间进行全面维修,一般每年一次。
14.当货物超负荷时,电机马达会自动停止的;因此,如果葫芦产品不起货物时,让马达冷却片刻,减负荷后起吊。
15.在因负载物的停顿而造成上升运行停止时,不要使用该装置,该电动葫芦的运行状况不完善,不要使用该电动葫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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